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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论"李天一声明"

引用:
原帖由 xuhuang110 于 2013-3-24 11:11 发表
这个社会只要有钱有势力,就可以摆平一切,其实这样的结果不是每个人都想见到的,可是,却更真实的存在,我们所处的环境,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属于没权没钱的,但是,看到有钱有势的人的作为,就会产生不平的想法,当然 ...
我还是认为有时候舆论可以改变判决的导向,假如这次完美不闻不问,那么这种事情还会继续下去,特权阶级依然可以毫不遮掩、毫无顾忌的去伤害平民百姓。假如完美多数人站出来支持公理,最其以后的很多人再行驶特权地 时候会考虑一下影响及后续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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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过于激动了,我不知道薛振源律师是何许人,更不知道此人有何光辉的业绩,但是我想李双江夫妇交游广阔,也颇有家产,他们
给儿子请的律师应该水平不会太低,通观这一份声明,四平八稳,其实没什么可以指摘的地方。
李天一轮奸案现在还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很多事情都不清楚,我个人其实比较在意的是李天一轮奸案是否有足够的证据,除了李还有
谁参予了,这些人是否能得到公正的审判。李天一毕竟只是一个人而已,而法律是否公正才是关系到我们所有国民的切身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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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这个东西,其实只是一种姿态,感觉作为一个律师,发表这样的声明其实无可厚非。只是涉及到具体的案件,就会让大家产生了很大的厌恶情绪。其实,有时候,人们判定什么都是掺杂了自己的情绪在里面的。律师就是应该作为一个无情绪的客体,尽可能保证当事人的利益,哪怕那个人已经罪证确凿,但是也不能承认自己的当事人有罪。李天一,通过网上的资料分析,的确是罪大恶极。但是,一天法律没有宣判,他也只是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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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藥鴉 金币 +4 回复认真,鼓励! 2013-4-5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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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obymel 于 2013-3-24 12:24 发表
不知道这份声明的真伪,不过从声明的内容来看,并无什么不当的地方。作为辩护方律师,他肯定要从当事人的角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这无可厚非,本来就是律师的职责所在,否则,要辩护 ...
就想楼上这位说的那样。在当今社会,想知道真相真是太难了。而律师呢,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工作而已。就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暂且不论什么职业道德,什么道德底线。这种事情的发生,还是要从作为父母的李天一的父亲,母亲的责任。从小不管孩子。在我的印象中,一般军人的孩子都是那种纪律性很好的人,有着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但是从这个李家的事情,我发现我错了。也学着只是一个特例而已。但是作为李天一的父母,是否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问题呢?而不是想着怎样减轻自己孩子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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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关注,梦鸽智商太低了,儿子有5年的牢狱是她争取来的,从一开始就很诚恳的认错道歉期望大家原谅这就是她救儿子正确的事,但是智囊团光顾挣她的钱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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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李天一要不判重了那就是在谁对这个政府寒心了!支持重判!  做出如此恶行  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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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兄碉堡了,现在10年已定,大快人心啊,嚣张的人终究没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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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这更像是婊子梦鸽的口气,律师行只不过是雇主的口舌而已,李家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叹一届老戏子不了解自己算个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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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自媒体的时代.你越牛逼越死得快.除非你相当强大到可以主载一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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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的家教实在是太差了,梦鸽居然还好意思在媒体上说李天一是好孩子,一心想把强奸判成嫖妓,我只想问一个好孩子能在16岁的时候去嫖妓?要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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